菲亞特公司的標志幾經變遷,1899年,阿涅利在意大利西北城市都靈創建菲亞特公司,開始采用盾型商標。
1906年,開始采用公司的全稱四個單詞的第一個大寫字母"F.I.A.T"為商標。"FIAT"在英語中具有"法令"、"許可"的含義,因此在客戶的心目中, 菲亞特轎車具有較高的合法性與可靠性,深得用戶的信賴。
1918年,公司決定不用大寫字母或在字母間不加標點書寫。
1921年,曾經使用過圓形商標;
1931年, 開始使用在方形中含有 "FIAT"字樣的商標。
1980年開始使用五根短柱斜置平行排列的新商標。 菲亞特壟斷著意大利全國年總產量的 90%以上的汽車生產量,這在世界汽車工業中是罕見的。 因此, 菲亞特被稱為意大利汽車工業"寒暑表",菲亞特牌汽車被喻為"意大利車"。 "菲亞特"轎車的緊湊楔形造型、線條簡練、優雅精巧、極富動感、充滿活力,處處顯現拉丁民族那熱情、浪漫、機敏、靈活的風格。所以,"菲亞特"轎車造型總是引導世界汽車造型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