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道审美文化中的虚静,对日常品茗审美而言,并非空泛,仔细品味,有助于在品茗生活中更好地获得审美感悟。虚静之说并不玄奥,只需明白,静始于虚,在内心世界的空间里,在受到外物之苦时,在品茗审美之前,需把心灵空间的挤轧之物、堆垒之物,尽量排解,静下神来,定下心来,开始走进品茗审美的境界,静静领悟茶之色、茶之香、茶之味、茶之形的种种美感,及赏鉴茶道文化生活中的择器之美、择水之美、择侣之美、择境之美。这正是属于虚静之美的境界。
历代茶人在咏茶的创作中,在茶道审美的感悟并吟咏中,自然围绕亦虚亦静的精神氛围与精神境界。当心灵世界的静氛形成之时,更给茶道审美感悟并咏茶创作营造了最佳契机。禅有禅悟,茶有茶思。就茶道审美与咏茶创作来说,茶悟出茶思,茶悟出茶情,茶悟出的是不失茶氛的灵气,茶悟出的是不失茶韵的美感,这一切皆跟所谓禅悟迥乎其异。由茶悟而升华,达于无穷美妙的艺术境界,达于像卢仝在《七碗茶诗》中所讴歌的那般如梦如幻,如恍如惚,如通仙灵,如御清风的诗性境界。这正是茶道及其审美文化,包括虚静之美所达到的一种最高精神境界和艺术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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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分抵不过痴迷(陶器,作品,老人,台架,有了)
城市的一条偏僻街道上,每天下午都会出现一位耄耋老人,戴着老花镜坐在自家门前制陶。你看他凝神于转动的台架,两手灵巧地运动,就像搂着一个娇柔的婴孩。再细看的话,你会发现他左手少了根小拇指。
老人不识字,但他是本市惟一的制陶艺人,名声远播,每年都有外国人慕名前来购买他的陶器作品。画报,互联网上,也不乏对他的介绍。
儿童时代,老人家贫,父母无力供他读书,他只能每天在田间干杂活。那里的乡野有好土,非常适合制陶器,这样的手工场有很多。耳濡目染,他对陶器产生了兴趣。可惜,手工场生产的陶器全部是生活日用品,廉价而粗糙,匠人们也没有出色的。他跟着照葫芦画瓢,只是弄出一堆小孩子的玩意。
到了少年时代,他觉得自己无法割舍对陶器的热爱,总想着造出真正的陶器。但是,这时的父母开始干涉他,认为这种雕虫小技不足以谋生。他不听话,屡屡遭到父亲的打骂。一次,父亲盛怒之下,挥铁锹砸他制陶的台架,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挡,结果左手断了根小拇指。
父亲过世后,他没有了管束,与母亲相依为命,日日除了在田间操劳,便是坐在家门口制陶。20多岁了,还没娶上媳妇。母亲着急,托人说合,但儿子不务正业的“陶痴”名声已经在外,没有谁家愿意把女儿许配给他,而他本人根本就不在乎。
“文革”期间,一次市革委会搞农民艺术展览,选中他的一件作品,照片还上了报纸,这件事居然解决了他的婚姻大事——一位插队的城里姑娘倾心于他的艺术,嫁给了他。那时,他已经43岁了。
上世纪80年代初,他随太太进城,每天还是在制陶。不同的是,他有了“市场意识”,陶器都是用来换钱的,因为太太一个人在工厂上班,难以养活全家。
又过去十多年,他的周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他认为自己只是个制陶的工匠,别人却说他是“老艺人”。他的作品越来越走俏,被作为艺术品陈列、收藏。他本人并不觉得自己的作品值多少钱,但市场却把他的作品的价格一抬再抬——有一段时间,他甚至为此惶恐:怎么,一个陶制的仙女能卖上1200块?
他在不知不觉中获得巨大的成功。因为他那些质朴、生动、精巧的作品在这个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是任何人无法复制、模仿的。他的名字开始进入报纸、电视,他本人也不时被邀请参加这个会议、那个活动……
有人求教老人的成功经验,老人根本不知道如何向他解释,只是说:哎呀,我这辈子呀,也就是围着这个机器转呀转的……
是的,你围着一件事转,转呀转,转到黑发变成白发,转到地老天荒,最终,你就会转成一个圆心,世界也要围绕着你转的。 猜你更喜欢:思想革命??周作人散文(思想,古文,荒谬,的人,的是)
思想革命??周作人散文(思想,古文,荒谬,的人,的是) 近年来文学革命的运动渐见功效,除了几个讲“纲常名教”的经学家,同做“鸳鸯瓦冷”的诗余家以外,颇有人认为正当,在杂志及报章上面,常常看见用白话做的文章,白话在社会上的势力,日见盛大,这是很可乐观的事。但我想文学这事物本合文字与思想两者而成。表现思想的文字不良,固然足以阻碍文学的发达,若思想本质不良,徒有文字,也有什么用处呢?
我们反对古文,大半原为他晦涩难解,养成国民笼统的心思,使得表现力与理解力都不发达,但别一方面,实又因为他内中的思想荒谬,于人有害的缘故。这宗儒道合成的不自然的思想,寄寓在古文中间,几千年来,根深蒂固,没有经过廓清,所以这荒谬的思想与晦涩的古文,几乎已融合为一,不能分离。
我们随手翻开古文一看,大抵总有一种荒谬思想出现。便是现代的人做一篇古文,既然免不了用几个古典熟语,那种荒谬思想已经渗进了文字里面去了,自然也随处出现。譬如署年月,因为民国的名称不古,写作“春王正月”固然有宗社党气味,写作“己未孟春”又像遗老。
如今废去古文,将这表现荒谬思想的专用器具撤去,也是一种有效的办法。但他们心里的思想,恐怕终于不能一时变过,将来老瘾发时,仍旧胡说乱道的写了出来,不过从前是用古文,此刻用了白话罢了。话虽容易懂了,思想却仍然荒谬,兵警都待我很好,确是本国人的样子,只有那一队马煞是可怕。那马是无知的畜生,他自然直冲过来,不知道什么是共和,什么是法律。但我仿佛记得那马上似乎也骑着人,当然是个兵士或警察了。那些人虽然骑在马上,也应该还有自己的思想和主意,何至任凭马匹来践踏我们自己的人呢?
我当时理应不要逃走,该去和马上的“人”说话,谅他也一定很和善,懂得道理,能够保护我们。我很懊悔没有这样做,被马吓慌了,只顾逃命,把我衣袋里的十几个铜元都掉了。
想到这里,不觉已经到了天安门外第三十九个帐篷的面前,要再回过去和他们说,也来不及了。
晚上坐在家里,回想下午的事,似乎又气又喜。气的是自己没用,不和骑马的人说话;喜的是侥幸没有被马踏坏,也是一件幸事。于是提起笔来,写这一篇,做个纪念。从前中国文人遇到一番危险,事后往往做一篇“思痛记”或“虎口余生记”之类。
我这一回虽然算不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但在我却是初次。我从前在外国走路,也不曾受过兵警的呵叱驱逐,至于性命交关的追赶,更是没有遇着。如今在本国的首都,却吃了这一大惊吓,真是“出人意表之外”,所以不免大惊小怪,写了这许多话,可是我决不悔此一行,因为这一回所得的教训与觉悟比所受的侮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