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间工作总结,新员工试用期间工作总结

员工试用期间工作总结,新员工试用期间工作总结

日期:2018-11-30 21:36:01    来源:互联网

试用期间员工有什么权利?(公司,小姐,试用期,通知,病假)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
试用期间员工有什么权利?(公司,小姐,试用期,通知,病假)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吗?在试用期期间,员工的权力是什么。

  朱小姐应聘进入甲公司,担任招聘主管一职,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04年6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即从2004年6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试用期工资3200元,转正以后岗位工资3200元,考核工资800元。

  2004年8月31日,也就是试用期的最后一天,朱小姐因突患急性胃肠炎去医院就诊,医院开具了一天的病假单。

  2004年9月1日,也就是试用期结束转正后的第一天,朱小姐照常去公司上班,却收到了公司的《试用期终止合同通知》,落款时间为2004年8月31日。

  朱小姐觉得十分委屈,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审理后,驳回了朱小姐的申诉请求。

  朱小姐又起诉至法院。庭审中,朱小姐认为,公司规定病假应事先打电话至公司请假,并于病好后补交医院病假证明。其于8月31日早上打过电话给公司,告知公司患了急性肠胃炎,需请一天病假,也得到了公司的同意;而公司在电话中并未通知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9月1日上班后,公司领导找其谈话,告知其公司效益不好,她要么选择降薪要么选择走人,在都被其否定后,公司开给了她这张终止合同的通知,并强行让其办理了移交手续。公司在其已转正时提出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因此主张公司应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替代金4000元。

  甲公司则认为,公司于8月25日已找朱小姐谈过,告知其因不能达到岗位的工作要求,公司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8月31日是书面正式通知。因8月31日朱小姐未来公司上班,所以无法将通知交于朱小姐,经事后调查,公司也无人接到过朱小姐的请假电话。

  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负有法定的举证义务,即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甲公司未能充分举证。其次,甲公司以朱小姐8月31日未来公司上班为由,解释为何在劳动关系转正后通知朱小姐解除劳动关系,理由不能成立。
猜你也喜欢:遇到狼就变成狼(贵妇,微波炉,美国人,人说,美国) 如果在
遇到狼就变成狼(贵妇,微波炉,美国人,人说,美国) 如果在野外碰上一群狼,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有人说跑,有人说打。
  
  但是,稍微有点儿野外生存常识的人都知道,遇到野兽,最忌讳的就是扭头就跑。而且,只要你一转身,作势要跑,那么狼马上就知道了你一定比它弱,所以第一个咬的就是你。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常常遇到一些隐形的“狼”,它们或是欺软怕硬的人,或是棘手难解的麻烦事,如果你闪身要跑,那么定会被它缠上,还有可能被咬个遍体鳞伤。倒不是它开始就专门针对你,而是你先做了逃跑的动作。
  
  向前跑,是追逐,代表着一种积极的性格。向后跑,是逃避,反映在人格上,就是不敢面对现实,胆小懦弱。
  
  别人抢了你的职位,你说:“无所谓,什么活儿不是干呀!”别人支使你做完这个做那个,你总是好脾气:“行行行……这样行,那样也行……”你看破红尘,不争名利,在这紧要关头,不删你删谁呀?要知道,容忍要有限度,善良并不是终极品质。当你遇到一只狼的时候,它会把你的过分退让当成是怯懦,从而将你彻底吃掉。那时,你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了!
  
  那么,如果当真掉进狼群里,到底该怎么办呢?不妨先听我讲个故事。
  
  有个日本商人做微波炉生意,当年要进入美国市场的时候,他调查发现美国人凡事都喜欢大的,房子要大,车要大,冰箱要大,电视要大……于是他就把微波炉也做得很大。结果,真的很受欢迎,赚了一大笔钱。后来,有一个贵妇给自己的宠物洗完澡,突然想起了微波炉,说明书上说明用于加热,于是她就把爱犬给塞了进去,后果可想而知。那贵妇一怒之下就将这位商人告上了法庭。要是这事儿放在中国,谁都会想这都怪那个贵妇太蠢,明摆着的错误她非要犯呀!但是,美国人可不这么想——微波炉的说明书并没写不能给活物加热呀。最终,美国的法律判那个贵妇胜诉。那个倒霉的日本人最后得出结论说:美国人的思维就是那么直接,他们不是人,更像是狼。
  
  现在你明白该怎样对付这群狼了吗?对,你也变成狼,不逃避、不对立,用狼的眼睛去查看,用狼的思维来考虑。遇到狼先变成狼,这是最好的方法。
猜你更喜欢:那时懵懂的爱情(也许,看着,是在,我还,食客)


那时懵懂的爱情(也许,看着,是在,我还,食客)

那时懵懂的爱情

那是在2006年,那时的我16岁,在一家小饭店打工,当服务员,也许有人会问,那不是属于童工吗。我家庭套件不好,15岁就开始打工了,那时打工没现在这么严格,也不需要看身份证,于是从打工的那天起我就告诉外人我18岁,我过了3年18岁的生活。

那是我的第二份工作,由于是下午没有食客,老板娘和老板在后厨聊天,他们俩人很好,在没事做的时候总想着让我们这些员工休息,我和另外一个服务员两个人百无聊赖的看着VCD的电视剧,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部电视剧叫做《流星花园》是大S和言承旭的那版,看到杉菜去参加道明寺生日宴会那集,这是我第一次看《流星花园》当杉菜弹着钢琴说“女人啊,华丽的金钻,闪耀的珠光,为你赢得了女皇般虚妄的想象。岂知你的周遭只剩下势力的毒、傲慢的香、撩人也杀人的芬芳。女人啊,当你再度向财富致敬,向名利欢呼,向权力高举臂膀。请不必询问那只曾经歌咏的画眉,它已经不知飞向何方,因为它的嗓音已经干枯暗哑,为了真实、尊容,还有洁净灵魂的灭亡……”因为说的很有深意我就找来了笔和纸对着电视抄了起来,直至现在,这句话我还牢牢地记在心中。快抄完的时候进来了一位客人,他是我们这里的常客,是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他是个军人,每次来说话都很风趣幽默,没有军人的那种傲气。他进来看我在抄台词,他故意用嘲笑的语气说了句这个台词你还用抄的啊。我知道他并不是嘲笑我,只是故意气我的,我说要你管啊,我就是没看过这句话,讨厌。由于是熟客我们聊天都很能放得开,他一笑也不生气。

他来肯定是要吃饭的,我拿过菜单,他点了几个他经常吃的菜,我去后厨下了单子,回来后继续看着我的电视。后来他来的越发的频繁,他每次都是没有食客的时候过来,他总会和我们这两个服务员一起看电视。他是贵州人,有时会教我们一些他们那边的方言,他们那边扑克的玩法,但是他总是耍赖有各种方法、各种理由赢我们。

12月份的一个下午天气很冷,那天同事有事请假,也是下午没有食客,我还是在看电视,他走了进来,问了他吃什么下好了菜单,上完菜后还是看电视,他在那边吃饭,吃完以后收拾好桌子,他照旧和我聊些有的没的,看着电视,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折成了一个心的形状给我,说送给我,我一脸的蒙圈,我天真的说了句你给我钱干啥。他看起来很尴尬,又有点无奈,非得要给我,我说我平白无故要你钱干啥,毕竟那个时候我每个月的工资才600元,他这100元着实是个不小是数目。然后我看着这个心很新奇,就让他交我折,我说我没有100的,只有10块的可以折吗,他教会了我折心。当时我是真的不懂,只是天真的认为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从未想过这是个表白什么的。

多年以后我已经改行做了别的行业,每每想起这件事还是会发笑。偶尔我也会想起,当初的那个给我100块钱的人。而当年他教我折心的时候我也有偷瞄他,他英俊帅气,风趣幽默,对他也是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许那就是所谓的爱情吧。如今我已经27岁了,我依然单身,不算是事业有成,生活也算是过得去了。但是我再也找不到当初和他在一起玩的感觉。

我偶尔也会想当初如果我懂得他的意思,我答应了他委婉的追求,那么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我偶尔也会在网上搜搜他的名字,看看会不会机缘巧合的真的找到他。也许如果我们是在这个时代相遇的,我会明白他的心意,我曾想过去他曾经待过的部队看看,看看能不能找到他的踪迹,但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10多年已经过去了。他还会记得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傻傻的女孩,曾经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吗。

虽然我只是他人生中的一个过客,就像他在我生命中也是一个过客,不知他会不会和我一样也曾试图寻找我的影子,在网上搜过我的名字,也许他已不记得我的名字,也许他会忘记我曾经路过他的人生。

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新的生活等待着我,可是每每想起我还会唏嘘不已,想起那段永远不会被尘封的往事,这段往事在我的心中已经被刻上了深深的烙印。那懵懂的爱情、稚嫩的青春,已经离我远去。

也许我到了垂暮之年依旧单身,我会坐着轮椅,身上盖着一条驼色毛毯,晒着午后的阳光,坐在金黄的枫树旁,想着我曾经爱过或是喜欢过这样一个男孩。这算是初恋吗?又或者只算一次没有开始就结束了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