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評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很多人還不知道,。大使公使區別,大使 公使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個國家派往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處理外交事務的官方代表有三種不同級別:大使是最高級別,通常被授予“特命全權大使”的稱號,由一國元首派往另一國。其次是部長,然后是代理人。
特使和大使的區別是:
大使,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是最高級別的外交使節。由一國元首派往另一國元首處,享有比其他兩級(公使、代辦)外交使節更高的禮遇,有權要求駐在國元首接待并與駐在國高級官員談判。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執行外交代表機構的職能,根據本國政府的指示全權處理外交代表機構的事務。駐一國大使也可以兼任駐另一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使節,但他的兼任必須得到駐在國的同意,并應向駐在國國家元首正式遞交國書,定期或不定期前往駐在國履行大使職責。
部長,都稱為“特命全權部長”或“全權公使”。《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1961規定,公使是外交使節的第二級,由國家元首派出。他的禮遇僅次于大使,但他的實質地位、職務和外交特權與豁免與大使相同。其任命需要接受國的事先同意。此外,一些國家的大使館里有使節。與特命全權公使不同,這類使節不是使館首腦,也不是由派遣國首腦向接受國首腦派遣,而是僅次于大使的駐外使館外交官,其任命不需要接受國事先同意。
現在大多數國家互派大使,很少派部長級的外交使節。只有一些小國仍保持著互派大使的傳統,如圣馬力諾在20世紀70年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一些現代大使館的部長或公使銜參贊是大使的成員。
以上是邊肖今天分享的內容。希望能幫到大家。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