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是什么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是什么

日期:2018-11-30 19:25:03    编辑:于讳芳    来源:互联网

风险投资失败案例启示录(优先股,艾伦,美元,普通股,公司) 案例一、保罗-艾伦和RCN 保罗-艾
风险投资失败案例启示录(优先股,艾伦,美元,普通股,公司)

案例一、保罗-艾伦和RCN

保罗-艾伦是微软的共同创办人之一,也是Jimi Hendrix博物馆的建造者及美国最富有的人之一。当初他向鲜为人知的RCN公司开出巨额支票时,很多人都非常吃惊。RCN公司的主业是宽带业务,它曾宣称,要与地方电话和有线电视公司一较高低。艾伦投资时曾表示,RCN将成为自己投资的重心。然而,他投资的时机很不好,在网络股全体滑坡之前,他开出的支票已经兑现。更糟糕的是,艾伦与RCN首席执行官大卫-麦考特的谈判也落在了下风。

艾伦没有购买RCN的普通股,而是购买了优先股。优先股有红利可拿,而且在要求获得公司资产时优先于普通股,此外,RCN的优先股还可以兑换成每股62美元的普通股。也就是说,艾伦有权利以62美元的价格优先换取RCN的股票。RCN的股价一度曾经冲上70美元。可现在,RCN的股价仅在4美元左右徘徊。一般来说,持有优先股,多多少少可以降低这种价格暴跌的风险。因为优先股可以获取现金红利,到期后又可以把原始投资换回成现金。可是艾伦的优先股不同,他的红利将以按60美元兑换的新的优先股来支付,而不是现金。最糟糕的是,艾伦的优先股在2007年到期后,麦考特有权迫使他将优先股以62美元的价格兑换成RCN普通股,而不是收回16.5亿美元。那样的话,艾伦将拿到2660万股RCN普通股(目前大约价值1亿美元)。

案例二、希克斯-缪斯和电信公司

1999年和2000年,希克斯-缪斯向四家电信业新兴公司投资10亿美元,目前这些钱的价值为零!

希克斯-缪斯向来以判断准确而著称。他手下的Tate&&Furst公司常常以低价买进现有公司,然后通过各种相关交易从中获取更大利润。但是在1999年,这家公司改变了从前的做法,转向当时炙手可热的电信业新兴公司。Tate&&Furst向Rhythms NetConnections和Viateld等总共四家公司,注资10亿美元。
猜你也喜欢:客户关系管理中的六个e(客户,系统,企业,电子化,经济学)
客户关系管理中的六个e(客户,系统,企业,电子化,经济学)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人们通常将CRM理解成为eCRM。eCRM不像很多人想当然地那样是将以前的CRM系统搬到Web上的结果,而是对企业各部门级别上的需求和生命周期思想的一种Web化的实现。

  三个层次的e化

  电子化(ElectronicsChannel):电子化包含部门工作的电子化和联系渠道的电子化。

  外部信息(ExternalInformation):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每个企业所不可缺少的IT系统之一。CRM应该能够及时地获得客户访问Web的信息,通过对客户访问行为的分析及时得到市场机会。

  经济学(Economics):经济学又被称为客户经济学,如二八定律等。通过对客户经济学内容的掌握,可以及时地发现潜在客户、交叉销售客户、追加销售和客户保持等市场机会。

  通过这三个e满足了企业在部门级别上的需求。

  强有力(Empowerment):对于企业的促销等活动信息,能够准确及时地传递给相应的客户。只有这样才能在现在这样一个买方市场中占有竞争上的优势。

  企业级(Enterprise):也就是说CRM能够对企业的所有相关方面产生影响。具体来说这种影响有两个方面:CRM能够得到企业级的数据,这时CRM将呼叫中心、销售和企业的生产系统紧密结合起来,呼叫中心不再是一个孤立的客户数据处理系统;另一个方面CRM对其他系统如生产系统和SCM系统产生作用。

  以上两个e分别满足企业在系统工作和IT系统互联等方面的需求。最后的一个e体现在生命周期的进化上。通过对生命周期的研究和迭代,提高企业的利润和竞争力。

  进化过程(Evolution):通过对客户行为、活动性能等度量和分析,不断地改进促销等活动和客户接触点,从而提高企业的客户服务能力。 猜你更喜欢:报警资料(我与,通知书,我也,祸患,应诉) 报警资料
报警资料(我与,通知书,我也,祸患,应诉) 报警资料
作者:金晓胜
今天中午,我收到“我与赢时通的车辆纠纷案件”的鹿城区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鹿城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书面通知书。
我先把我与赢时通的纠纷关系,说明一下:当初我与赢时通确实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是每月付款一期,当时我也是出于没钱又练手的考虑;大概是付了一年多后,我发现车子有问题,是高速违章问题,我叫租赁公司先把问题处理了,我再打给他们钱,因为车子的问题不解决,直接影响最后的交易;再说车子存在问题是他们自己出的问题,其他人又没法处理,他们事先也没有与我说好,合同里没有说明这个事项,隐瞒了祸患,本来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就算租给客人,你隐瞒了祸患,万一出问题,你怎么负责?万一客户因纠纷问题死了呢?公司负责的起吗?
再说虽然合同形式是“以租代购”的,我没有所有权,但是我们达成一致是最后的交易,所以,交易本质还是属于车辆销售行为。
后来,大概是去年的4月左右,有一天早上,我发现车没有了,我就去郭溪塘下报警,查看了照片,那个司机很像王光亚先生,我后来去赢时同温州分部问他了,他说车已经被公司“风控部”回收了,我说你们这样是偷盗,如果有正当的理由,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半夜三更的来开车?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先?我把车还给你们不是更好看?!我还截屏了,我与王光亚短信聊天以图片的方式储存了。他们骗了我的钱、偷了我正在试使用的车不说,反而还告我了,法院怎么也配合?我上网查了案件编号,确实是存在案件了。张亮也不靠谱的,让人很怀疑温州政府,这个日期又是“兽印”迫害加紧期,谁敢乱跑!
还有这个提供给我的“民事起诉状”,说我欠他们15400元等,连一个公司财务证明都没有,谁会信?难道说我欠他们1000万,法院也信?没有一个信服的理由,不是叫百姓去哪里就要去哪里的,万一被坏人设局欺骗而又被谋杀了怎么办?死了,再报警还有什么用!
财务证明没有,其他再多的状,也是死的么。(应诉:欠赢时通钱的证据在哪里?)
以下是网友留言关于“赢时通”骗局的资料,百度一下就有的。希望,“有关部门”侦破邪恶阴谋案件,因为我也被骗过。(你们自己“百度一下”‘赢时通’,会看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