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們,你們好,今天小評來聊聊一篇關于東莞證券股票配資,東莞股票配資股民中合伙人股權機制的文章,網友們對這件事情都比較關注,那么現在就為大家來簡單介紹下,希望對各位小伙伴們有所幫助。
1、公司股權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團隊(創始人與聯合創始人)、員工與外部顧問(期權池)與投資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貢獻者與股權持有者。
2、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有3-5年全職投入預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3、這里主要要說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來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能全職投入預期的人,因為創業公司的價值是經過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后才能實現。
4、因此對于中途退出的聯合創始人,在從公司退出后,不應該繼續成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發展的預期價值。
5、合伙人之間是【長期】、【強關系】的【深度】綁定。
6、請神容易送神難,創業者應該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標準發放股權。
7、(1)資源承諾者
8、很多創業者在創業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資源為公司的發展起步,這個時候最容易給早期的資源承諾者許諾過多股權,把資源承諾者變成公司合伙人。
9、創業公司的價值需要整個創業團隊長期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實現,因此對于只是承諾投入資源,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人,建議優先考慮項目提成,談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權綁定。
10、(2)兼職人員
11、對于技術NB、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兼職人員,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顧問標準發放少量股權。如果一個人不全職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創始人。任何邊干著他們其它的全職工作邊幫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資或者工資“欠條”,但是不要給股份。
12、如果這個“創始人”一直干著某份全職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風投,然后辭工全職過來公司干活,他(們)和第一批員工相比好不了多少,畢竟他們并沒有冒其他創始人一樣的風險。
13、(3)天使投資人
14、創業投資的邏輯是:(1)投資人投大錢,占小股,用真金白銀買股權;(2)創業合伙人投小錢,占大股,通過長期全職服務公司賺取股權。
15、簡言之,投資人只出錢,不出力。創始人既出錢(少量錢),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資人股票購股價格應當比合伙人高,不應當按照合伙人標準低價獲取股權。
16、這種狀況最容易出現在組建團隊開始創業時,創始團隊和投資人根據出資比例分配股權,投資人不全職參與創業或只投入部分資源,但卻占據團隊過多股權。
17、(4)早期普通員工
18、給早期普通員工發放股權,一方面,公司股權激勵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勵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給單個員工發幾個點的股權,對員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勵效果,甚至認為公司是在忽悠、畫大餅,起到負面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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