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于歡案的看法 414聊城于歡案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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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23 13:41:34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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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們好,最近小評發現大家對于于歡案案情簡介,聊城于歡案案情簡介這個問題都頗為感興趣的,今天整理了一些相關信息一起往下看看吧。

1、4.14聊城玉環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14時許,發生在山東聊城冠縣的一起刑事案件。

2、2016年4月13日,吳學占指使手下在蘇抵押的房子里拉屎,并將蘇按進廁所,要求其還錢。當天下午,蘇給打了四次110和市長熱線,但都沒有得到幫助。2016年4月14日,10余名由社會閑散人員組成的討債隊伍,多次騷擾女企業家蘇的工廠,對蘇進行辱罵、毆打。蘇的兒子于歡目睹母親受辱,在工廠接待室從桌上摸出一把水果刀,致杜志浩等4名討債人被刺。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時就醫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有2人重傷,1人輕傷。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原告杜洪章、徐喜玲、李欣欣等人和被告于歡不服一審判決,分別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

3、2017年6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于歡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有期徒刑五年。

4、2018年1月6日,于歡故意傷害案入選2017年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2018年1月18日,于歡案二審審判長、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吳京在北京表示,通過二審審理,最大限度地還原了全案事實和情節,并在此基礎上統籌考慮,國家法律和人情,最終依法作出判決。2月1日,該案入選“2017年推進法治建設十大案例”。

5、2020年11月18日,山東冠縣辱母殺人案當事人于歡刑滿釋放。

6、2021年5月31日上午9時30分左右,于歡的父親于明希從山東監獄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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