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听母亲讲着一只鸟的故事,一段神奇古老的爱情传说!
每到采茶之际,漫无边际的天空划过一声声哀婉的呼唤——李贵回,李贵回!
此鸟正是李贵夫人的化身……
故事的男主人公叫李贵,夫人爱采茶。
一天,李贵告别采茶的夫人出去办事,从此就最也未回来。李贵夫人日夜思念盼望,终忧伤成患而离去。
在离去那刻,屋檐下刚诞生的小鸟展开幼嫩的声音,哀婉的呼唤着李贵回,李贵回!众人惊叹,李贵夫人转世化身为鸟留在民间。
采茶之际,请聆听那哀婉的呼唤,一段神奇古老的爱情传说!
猜你也喜欢:有些梦想最好去尝试一下(梦想,让我,读者,
有些梦想最好去尝试一下(梦想,让我,读者,特别,文字) 作者:唤醒沉睡的猪
2013年的8月1日,我看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三十岁前别结婚》,作者是前美国洛杉矶市市长、自由主义倡导者、作家兼猎头精英——陈愉。我看到她在书中写了一句话,特别受到触动。那句话叫:“如果你喜欢写作,那就开设一个博客,就一个大家可以展开热烈讨论的话题写点东西。或者去一个需要你技能的组织做自愿者,随着你在这个新领域做得越来越好,随着你慢慢引人注目,你可以逐渐地在这上面花更多的时间。”当时看到这句话,我身体不是特别方便,因为我怀了孩子,所以没有那么多精力去做这样一个事情,但是,我特别热爱写作,为了那个不曾遗忘的梦想,我把作者的这句话写进了我的一本记事本里,时刻都拿来翻阅一下。
几年来,我生孩子、工作、带孩子,每天焦头烂额,感觉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但是,每一次打开写有那句话的记事本,我就被刺痛一次。终于,在今年的春天,我决定鼓起勇气去开始这样一个事情。当时我也没想过结果会是什么,最糟糕的打算就是自己拼命的努力,可是依然无人问津,可是我发现当我们开始一件事情的时候,其实最难的已经过去了。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因为万事开头难,既然你都已经想到开始这件事会有多难,你还选择了开始,那你还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这就是梦想,当我们迟迟不开始的时候,它就永远只能是个梦想,如果我们开始了,已经走在路上了,我们会发现自己不光是个有梦想的人,还是一个敢于为梦想大胆尝试和刻苦努力的人。这个人,我相信不仅仅感动自己,也会感动你周围的很多人。
说起我开始写作的日子,其实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我每周几乎都是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周一到周五我要按时上班,中午和晚上时间还要妥善安顿好孩子,自己才能抽一点点空看书写稿,有时候时间总是零零碎碎的,怎么也拼不出一个长达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加上我写稿速度比较慢,没有一个多两个小时我是写不出一篇1500字左右的稿子的。这是最痛苦的事情,更痛苦的是周一到周五是工作时间,很多人一到了周五都特别兴奋,因为周末来了,可是对于我而言,那才是五加二的刚刚开始。因为平时我上班的时候,孩子是我婆婆帮忙照顾的,但是每个周末我不上班的时候,她是要回农村老家的,不是她嫌弃带小孩累或者是因为婆媳关系不好,是因为老人舍不得家里那些农活,觉得土地闲置太可惜了,所以不管我们年轻人如何解释说不要他们那么拼命,我们完全可以给他们养老,他们都还是执意要去忙碌着。我的五加二生活就是这样来的,这种忙碌的状态让我每一次想写一篇稿子都只能是用夜深人静,孩子都睡觉了的时间。有一段时间,孩子病了,老人病了,自己也病了,也曾经特别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开始那么痛苦的一个尝试,但是,这只是一时自己给自己泄愤,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可能让我后悔,唯独写作不会让我后悔,因为我热爱它。
庆幸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文字慢慢被人关注,开始被越来越多网站推送,开始有了越来越多的读者。有些读者给我留言,说他们是在广播节目里听到我的文字的,有些则说是在某个知名公众号看到我文章顺藤摸瓜找到我的,有些则给我发来长长的邮件,讲述自己作为一位全职母亲的困惑,有些则说自己准备毕业了看到我文字很受鼓舞等等,所有的这些,都给了我无限的温暖和感动,也鼓舞了我的志气,这些读者,就是我即便白加黑五加二依然无怨无悔的真正原因。
也许很多人都知道我曾经是国内某知名演讲与口才网的写手,当时我都能够靠写演讲稿赚到一个月四五千块钱的稿费,但是,也许没有人知道,做个写手不是我的梦想,我不甘愿让自己的文字被贴上别人的标签,只是在谋生面前谁不曾低下高贵的头。现如今那种有读者的感觉是非常不一样的,即便可能我每个月领的稿费还不及做写手的时光,但是因为有了读者,也会有人称我为作者,甚至是专栏作者,也会有人觉得我的文字就是一种文学作品,我会非常的自豪和骄傲。这种感觉准确的说应该叫梦想成真吧。
一个人的一生,如果有那么一个梦想,是让你念念不忘的,甚至是生怕自己懒惰或遗忘而刻意写进书页的,我觉得这个梦想,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去尝试一下,不然我们永远不知道梦想成真会是什么感觉。 猜你更喜欢:离开女人的手法(与他,跟他,女人,是他,始
离开女人的手法(与他,跟他,女人,是他,始乱终弃)
某君在我眼中奇丑无比,学识也不见得比人高,人品又不见得好,家财更欠丰,可是每一个跟他有过一段情的女人都对他念念不忘。
A与他相恋四年,分手四年,到现在仍渴望跟他重拾旧欢。
B与他相恋二年,分手后曾经跟几个男人恋爱,但在她心中,这些男人都比不上他,继续这样下去的话,B只会孤独终老。
C最死心不息,跟他分手后,明知他已有新女朋友,依然时常找他,甚至不介意做一夜情人。其他人说这个男人的坏话,C统统听不进耳里,并警告朋友:“你们不要说他坏话,无论如何我也不会恨他。”
当然还有D、E、F等等。有两个女人虽然先后与他分手,大家都得不到他,却仍然为他勾心斗角,各自以为自己和他的那一段情是最刻刻骨铭心的,自己曾经是他最爱的女人。
这个男人如此受欢迎到底凭什么呢?
原来他每次始乱终弃的时候,都表现得很痛苦、沮丧、消沉,他跟女人说:“我无法跟你共度余生。”
他曾想过跟你共度余生,多么天长地久!分手的时候,他并不快乐,女人于是相信,不是他始乱终弃,他是含笑饮毒酒。
原来,追求一个女人的手法不需要太聪明,但离开她的手法必须聪明绝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