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們好,最近小評發現大家對于孫小果案始末,從死刑再到死刑孫小果案始末這個問題都頗為感興趣的,今天整理了一些相關信息一起往下看看吧。
1、辦案機關查明,孫(原名、李),男,漢族,1977年10月27日生,云南昆明人。1992年12月至1994年10月先后在云南邊防總隊新訓大隊、昆明支隊、武警昆明邊防學校服役。由于未達到入伍年齡,繼父李巧忠利用其擔任武警云南邊防總隊司令部警察部隊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將出生日期改為1975年10月27日。服刑期間,孫因犯強奸罪于1995年12月被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判處3年徒刑。1996年4月,昆明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未以非法行醫罪收監)。
2、1997年4月至11月,孫在保外就醫期間多次犯罪。1998年2月,昆明中院以強奸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死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1999年3月改變了他的死刑判決,緩期兩年執行,2007年9月,他被重新審判并判處20年監禁。
3、2010年4月11日,孫幾經減刑出獄,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出獄后,孫先后擔任云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銀河投資有限公司、昆明西吉商貿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及原昆明昆都M2酒吧等多家酒吧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4、辦案機關查明,2018年7月21日晚,孫受李某邀請,先后組織楊某光、馮某義等7人,竄至昆明市官渡區路溫莎KTV,對王等人進行毆打,致王重傷,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
5、案發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于2018年7月30日立案偵查,8月30日對其取保候審。案件于2019年1月3日移送官渡區人民法院后,辦案部門查明,孫系1998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及時上報云南省委。省委高度重視,要求徹查此案,依法處理。官渡區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8日決定對其逮捕。2010年4月,孫刑滿釋放后,公安機關對其涉嫌違法犯罪進行了全面偵查。經查明,孫及其團伙成員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斗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并涉嫌黑惡犯罪。
6、2019年4月,中央掃黃打非第二十督導組進駐云南后,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督辦;5月,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派出重大案件督導組赴云南指導督辦。7月26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孫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一案作出再審決定。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孫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一案進行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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