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確定車牌搖號須符3個條件方可申請嗎 廣州確定車牌搖號須符3個條件方可申請搖號嗎

廣州確定車牌搖號須符3個條件方可申請嗎 廣州確定車牌搖號須符3個條件方可申請搖號嗎

日期:2023-03-05 00:04:12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廣州市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為保障城市交通有效運行,改善和保護大氣環境質量,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實現中小客車數量合

  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廣州市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為保障城市交通有效運行,改善和保護大氣環境質量,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實現中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中小客車試行總量調控,具體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實現中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促進城市交通與城市運行供需協調發展,推進城市交通的節能減排、低碳環保。

  第三條 本辦法試行期內,全市中小客車增量配額指標為12萬輛,各個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額。

  第四條 中小客車配置指標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市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工作。

  本市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本辦法試行期內不再新增公務中小客車配置指標,其余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不分所有制性質,以下統稱單位)和個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應當依照本辦法到本市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申請辦理。

  第五條 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辦理搖號登記。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

  (一)本市戶籍人員;

  (二)駐穗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三)持有效身份證件并在本市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含)的港澳臺人員、華僑和外籍人員;

  (四)持有效居住證滿三年以上(含)且連續五年以上(含)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單位辦理登記的條件和登記的內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規定。

  第六條 市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應當向經搖號取得配置指標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指標證明文件,并公布搖號結果。

  單位或個人出售、報廢名下登記的中小客車以及黃標車淘汰后需要更新中小客車的,可以自辦理完成車輛轉移、注銷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直接取得中小客車更新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

  符合國家環保目錄的清潔能源汽車、出租車、公共交通車輛,可以直接申請取得中小客車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

  第七條 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不得轉讓。指標有效期內,不得重復辦理搖號登記。

  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登記信息取得的指標無效,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八條 單位和個人對中小客車辦理下列手續時,應當出示指標證明文件:

  (一) 繳納車輛購置稅;

  (二) 外地車輛轉入本市,辦理車輛購置稅檔案轉移;

  (三) 開具二手車銷售發票;

  (四) 辦理車輛贈與公證;

  (五) 辦理車輛過戶。

  對取得指標的,稅務部門核發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工商部門驗證二手車銷售發票、公證機構辦理車輛贈與公證時,應當予以注明。單位和個人持上述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登記。

  第九條 本市中小客車銷售經營單位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本市試行指標管理規定的具體內容,并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書面提示購車人。

  第十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客車,包括國家機動車類型分類規定所列中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第十一條 個人因婚姻、繼承發生財產轉移的已注冊登記的中小客車不適用本辦法,有關機關依法辦理轉移登記。

  因法院判決、裁定、調解發生中小客車所有權轉移,申請在本市辦理中小客車轉移登記或由外省(區、市)轉入本市時,現機動車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本市中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

  在2012年7月1日零時前,單位和個人已經與車輛銷售經營者簽訂中小客車預售合同、收取預定金的,憑車輛銷售合同或車輛銷售統一發票,并于2012年7月13日17時前向本市公證機構提交資料申請進行上述材料真實性公證的,不適用本辦法。

  在本辦法試行前,已取得公務車定編許可的中小客車以及已取得進口憑證的進口中小客車,不適用本辦法。

  在本辦法試行前,向有關部門申請進口境外人員自帶車輛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2年8月1日零時起試行,試行期至2013年6月30日24時止。試行期結束后,按我市公布的新規定執行。

  來源:廣州市人民政府

  [ 廣州新聞] 在萬分焦急等待之際,廣州終于出臺了車牌限號細節。據報道,搖號須要符合三個條件才能夠辦理搖號登記。

廣州確定車牌搖號 須符3個條件方可申請

  按照《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暫行管理辦法》,廣州也將跟北京一樣實行汽車號牌搖號政策。辦理登記搖號須要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申請人須為當地戶籍,或持有效居住證滿三年以上(含)且連續五年以上(含)在廣州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2、名下沒有在廣州登記的中小客車。3、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值得留意的是,該辦法指出,符合國家環保目錄的清潔能源汽車、出租車、公共交通車輛,可以直接申請取得中小客車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

詳細請看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暫行管理辦法

  廣州效仿北京采取車牌搖號政策,而且須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可申請辦理搖號。從北京、上海等限牌政策實施方面來看,它們都有著同樣的效果,那就是在本地購車難。廣州搖號的出臺可以說對廣州內新增車輛限制十分明顯,但是僅僅為表面的政策,可能導致各種問題的出現。

●猜想一:廣州周邊城市汽車銷量上升 本市經銷商設法賣車

  廣州市內汽車經銷商銷量因政策的改變會繼而進一步下降,而作為廣州周邊城市:佛山、深圳、東莞、惠州等汽車銷量可能進一步上升。當然,我們預測汽車銷售上升最為明顯的應當是佛山。廣州與佛山建設一直緊密聯系,素有廣佛同城之稱。廣佛年票的互認更讓消費者往佛山地區購車,上牌。根據編輯了解,從7月1日-3日間,佛山桂城一間廣汽豐田4S店已經有相當多廣州市民前往咨詢購車情況,所以廣州周邊城市汽車銷量進而會上升。廣州本市內的經銷商因政策面臨著銷售難題,經銷商想可能辦法把車輛“外銷”,因為廣州車輛價格相對周邊城市較低,經銷商如能把車輛“外銷”也是一種應對的辦法。

  此外,據編輯了解,相當一部分汽車經銷商銷售員都處于一種惶恐當中,因為連日來的簽單量相當大,他們都愁著接下來的日子的簽單量。如果簽單量大受打擊,經銷商面臨著裁員等一系列。

●猜想二:廣州限制外地車輛

  廣州限牌進而影響周邊城市的汽車銷量,廣州市民從外地買車本地使用想法也是一個權宜之計。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廣州市內車輛依然沒有改善,道路交通依然堵塞,空氣環境依然存在問題。因此,在未來的日子里,廣州可能為了緩解市內交通壓力,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來限制外地車輛進入廣州市區,并在車輛高峰時段各個主干道限行等一系列的措施。

●猜想三:自主品牌銷量成問題 中高檔車型不愁賣

  效仿北京搖號政策,可謂千金難求一車牌。因此,作為自主品牌車型在廣州可能面臨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有人認為,搖號車牌千金難得,作為消費者就可能想到買更好的車子去配這個車牌。我們認為也許影響最為深刻的是總部設立在深圳的比亞迪,比亞迪各大車型都基本定位在中低端,政策一出臺,消費者消費方向發生改變,所以導致自主品牌的發展步履維艱。自主品牌發展艱難的同時作為中高檔車型可能也出現春天的時候。

  在政策尚未出臺前,緊湊車型備受關注,當然價錢低的合資品牌順理成章成為了眾人的焦點。政策出臺后,中高檔品牌諸如寶馬、奔馳、雷克薩斯等可能具有相當好的銷量,因為消費者辛苦搖號就只有一個車牌,自然會選擇配一輛好車。

●猜想四:本地汽車品牌享有保護政策

  廣州汽車產業的蓬勃發展離不開廣州本地汽車品牌的崛起。廣汽集團為廣州的建設立下不少汗馬功勞,廣州限牌政策也是一個對廣汽集團的一個打擊。廣汽集團旗下品牌廣汽傳祺銷量剛見起色,便面臨夭折。汽車作為支柱產業之一,廣州政府可能會出臺相關政策保護本地汽車品牌。

  就如當年廣州樓市限購一樣,搖號政策的出臺確實讓人聯想到十分多的問題,也導致人們不斷想辦法去爭取買車。在公共交通設施沒有完善,并有眾多外地打工者租屋在郊區等情況下,此次限牌政策的出臺毫無征兆,眾多市民都難以接受。更多的汽車資訊請密切關注的后續報道。(圖/文 銘思)

分頁導航 第1頁:穗車牌搖號須符三個條件第2頁: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暫行管理辦法第3頁:廣州搖號政策產生的問題 返回分頁閱讀 1穗車牌搖號須符三個條件

  [ 廣州新聞] 在萬分焦急等待之際,廣州終于出臺了車牌限號細節。據報道,搖號須要符合三個條件才能夠辦理搖號登記。

廣州確定車牌搖號 須符3個條件方可申請

  按照《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暫行管理辦法》,廣州也將跟北京一樣實行汽車號牌搖號政策。辦理登記搖號須要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申請人須為當地戶籍,或持有效居住證滿三年以上(含)且連續五年以上(含)在廣州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2、名下沒有在廣州登記的中小客車。3、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值得留意的是,該辦法指出,符合國家環保目錄的清潔能源汽車、出租車、公共交通車輛,可以直接申請取得中小客車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

詳細請看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暫行管理辦法

2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暫行管理辦法

  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廣州市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為保障城市交通有效運行,改善和保護大氣環境質量,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實現中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中小客車試行總量調控,具體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實現中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促進城市交通與城市運行供需協調發展,推進城市交通的節能減排、低碳環保。

  第三條 本辦法試行期內,全市中小客車增量配額指標為12萬輛,各個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額。

  第四條 中小客車配置指標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市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工作。

  本市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本辦法試行期內不再新增公務中小客車配置指標,其余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不分所有制性質,以下統稱單位)和個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應當依照本辦法到本市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申請辦理。

  第五條 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辦理搖號登記。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

  (一)本市戶籍人員;

  (二)駐穗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三)持有效身份證件并在本市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含)的港澳臺人員、華僑和外籍人員;

  (四)持有效居住證滿三年以上(含)且連續五年以上(含)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單位辦理登記的條件和登記的內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規定。

  第六條 市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應當向經搖號取得配置指標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指標證明文件,并公布搖號結果。

  單位或個人出售、報廢名下登記的中小客車以及黃標車淘汰后需要更新中小客車的,可以自辦理完成車輛轉移、注銷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直接取得中小客車更新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

  符合國家環保目錄的清潔能源汽車、出租車、公共交通車輛,可以直接申請取得中小客車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

  第七條 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不得轉讓。指標有效期內,不得重復辦理搖號登記。

  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登記信息取得的指標無效,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八條 單位和個人對中小客車辦理下列手續時,應當出示指標證明文件:

  (一) 繳納車輛購置稅;

  (二) 外地車輛轉入本市,辦理車輛購置稅檔案轉移;

  (三) 開具二手車銷售發票;

  (四) 辦理車輛贈與公證;

  (五) 辦理車輛過戶。

  對取得指標的,稅務部門核發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工商部門驗證二手車銷售發票、公證機構辦理車輛贈與公證時,應當予以注明。單位和個人持上述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登記。

  第九條 本市中小客車銷售經營單位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本市試行指標管理規定的具體內容,并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書面提示購車人。

  第十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客車,包括國家機動車類型分類規定所列中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第十一條 個人因婚姻、繼承發生財產轉移的已注冊登記的中小客車不適用本辦法,有關機關依法辦理轉移登記。

  因法院判決、裁定、調解發生中小客車所有權轉移,申請在本市辦理中小客車轉移登記或由外省(區、市)轉入本市時,現機動車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本市中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

  在2012年7月1日零時前,單位和個人已經與車輛銷售經營者簽訂中小客車預售合同、收取預定金的,憑車輛銷售合同或車輛銷售統一發票,并于2012年7月13日17時前向本市公證機構提交資料申請進行上述材料真實性公證的,不適用本辦法。

  在本辦法試行前,已取得公務車定編許可的中小客車以及已取得進口憑證的進口中小客車,不適用本辦法。

  在本辦法試行前,向有關部門申請進口境外人員自帶車輛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2年8月1日零時起試行,試行期至2013年6月30日24時止。試行期結束后,按我市公布的新規定執行。

  來源:廣州市人民政府

3廣州搖號政策產生的問題

  廣州效仿北京采取車牌搖號政策,而且須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可申請辦理搖號。從北京、上海等限牌政策實施方面來看,它們都有著同樣的效果,那就是在本地購車難。廣州搖號的出臺可以說對廣州內新增車輛限制十分明顯,但是僅僅為表面的政策,可能導致各種問題的出現。

●猜想一:廣州周邊城市汽車銷量上升 本市經銷商設法賣車

  廣州市內汽車經銷商銷量因政策的改變會繼而進一步下降,而作為廣州周邊城市:佛山、深圳、東莞、惠州等汽車銷量可能進一步上升。當然,我們預測汽車銷售上升最為明顯的應當是佛山。廣州與佛山建設一直緊密聯系,素有廣佛同城之稱。廣佛年票的互認更讓消費者往佛山地區購車,上牌。根據編輯了解,從7月1日-3日間,佛山桂城一間廣汽豐田4S店已經有相當多廣州市民前往咨詢購車情況,所以廣州周邊城市汽車銷量進而會上升。廣州本市內的經銷商因政策面臨著銷售難題,經銷商想可能辦法把車輛“外銷”,因為廣州車輛價格相對周邊城市較低,經銷商如能把車輛“外銷”也是一種應對的辦法。

  此外,據編輯了解,相當一部分汽車經銷商銷售員都處于一種惶恐當中,因為連日來的簽單量相當大,他們都愁著接下來的日子的簽單量。如果簽單量大受打擊,經銷商面臨著裁員等一系列。

●猜想二:廣州限制外地車輛

  廣州限牌進而影響周邊城市的汽車銷量,廣州市民從外地買車本地使用想法也是一個權宜之計。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廣州市內車輛依然沒有改善,道路交通依然堵塞,空氣環境依然存在問題。因此,在未來的日子里,廣州可能為了緩解市內交通壓力,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來限制外地車輛進入廣州市區,并在車輛高峰時段各個主干道限行等一系列的措施。

●猜想三:自主品牌銷量成問題 中高檔車型不愁賣

  效仿北京搖號政策,可謂千金難求一車牌。因此,作為自主品牌車型在廣州可能面臨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有人認為,搖號車牌千金難得,作為消費者就可能想到買更好的車子去配這個車牌。我們認為也許影響最為深刻的是總部設立在深圳的比亞迪,比亞迪各大車型都基本定位在中低端,政策一出臺,消費者消費方向發生改變,所以導致自主品牌的發展步履維艱。自主品牌發展艱難的同時作為中高檔車型可能也出現春天的時候。

  在政策尚未出臺前,緊湊車型備受關注,當然價錢低的合資品牌順理成章成為了眾人的焦點。政策出臺后,中高檔品牌諸如寶馬、奔馳、雷克薩斯等可能具有相當好的銷量,因為消費者辛苦搖號就只有一個車牌,自然會選擇配一輛好車。

●猜想四:本地汽車品牌享有保護政策

  廣州汽車產業的蓬勃發展離不開廣州本地汽車品牌的崛起。廣汽集團為廣州的建設立下不少汗馬功勞,廣州限牌政策也是一個對廣汽集團的一個打擊。廣汽集團旗下品牌廣汽傳祺銷量剛見起色,便面臨夭折。汽車作為支柱產業之一,廣州政府可能會出臺相關政策保護本地汽車品牌。

  就如當年廣州樓市限購一樣,搖號政策的出臺確實讓人聯想到十分多的問題,也導致人們不斷想辦法去爭取買車。在公共交通設施沒有完善,并有眾多外地打工者租屋在郊區等情況下,此次限牌政策的出臺毫無征兆,眾多市民都難以接受。更多的汽車資訊請密切關注的后續報道。(圖/文 銘思)

  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廣州市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為保障城市交通有效運行,改善和保護大氣環境質量,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實現中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中小客車試行總量調控,具體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實現中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促進城市交通與城市運行供需協調發展,推進城市交通的節能減排、低碳環保。

  第三條 本辦法試行期內,全市中小客車增量配額指標為12萬輛,各個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額。

  第四條 中小客車配置指標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市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工作。

  本市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本辦法試行期內不再新增公務中小客車配置指標,其余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不分所有制性質,以下統稱單位)和個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應當依照本辦法到本市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申請辦理。

  第五條 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辦理搖號登記。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

  (一)本市戶籍人員;

  (二)駐穗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三)持有效身份證件并在本市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含)的港澳臺人員、華僑和外籍人員;

  (四)持有效居住證滿三年以上(含)且連續五年以上(含)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單位辦理登記的條件和登記的內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規定。

  第六條 市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應當向經搖號取得配置指標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指標證明文件,并公布搖號結果。

  單位或個人出售、報廢名下登記的中小客車以及黃標車淘汰后需要更新中小客車的,可以自辦理完成車輛轉移、注銷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直接取得中小客車更新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

  符合國家環保目錄的清潔能源汽車、出租車、公共交通車輛,可以直接申請取得中小客車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

  第七條 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不得轉讓。指標有效期內,不得重復辦理搖號登記。

  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登記信息取得的指標無效,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八條 單位和個人對中小客車辦理下列手續時,應當出示指標證明文件:

  (一) 繳納車輛購置稅;

  (二) 外地車輛轉入本市,辦理車輛購置稅檔案轉移;

  (三) 開具二手車銷售發票;

  (四) 辦理車輛贈與公證;

  (五) 辦理車輛過戶。

  對取得指標的,稅務部門核發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工商部門驗證二手車銷售發票、公證機構辦理車輛贈與公證時,應當予以注明。單位和個人持上述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登記。

  第九條 本市中小客車銷售經營單位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本市試行指標管理規定的具體內容,并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書面提示購車人。

  第十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客車,包括國家機動車類型分類規定所列中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第十一條 個人因婚姻、繼承發生財產轉移的已注冊登記的中小客車不適用本辦法,有關機關依法辦理轉移登記。

  因法院判決、裁定、調解發生中小客車所有權轉移,申請在本市辦理中小客車轉移登記或由外省(區、市)轉入本市時,現機動車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本市中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

  在2012年7月1日零時前,單位和個人已經與車輛銷售經營者簽訂中小客車預售合同、收取預定金的,憑車輛銷售合同或車輛銷售統一發票,并于2012年7月13日17時前向本市公證機構提交資料申請進行上述材料真實性公證的,不適用本辦法。

  在本辦法試行前,已取得公務車定編許可的中小客車以及已取得進口憑證的進口中小客車,不適用本辦法。

  在本辦法試行前,向有關部門申請進口境外人員自帶車輛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2年8月1日零時起試行,試行期至2013年6月30日24時止。試行期結束后,按我市公布的新規定執行。

  來源:廣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