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評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關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的介紹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2005年8月1日是個特別的日子。
2、根據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4次會議通過的《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3、但是,在2005年8月1日前,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起訴前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追認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4、這是直接否定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體資格的重要司法解釋。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