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进化论的内容,达尔文进化论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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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1-30 06:49:49    编辑:吴牧    来源:互联网

创业:进化论(动物,大熊猫,食物,生存,北极)创业进化论:宁做北极熊,不做大熊猫  在很多年前,有一
创业:进化论(动物,大熊猫,食物,生存,北极) 创业进化论:宁做北极熊,不做大熊猫

  在很多年前,有一群熊,欢乐地生活在一片树木茂密、食物充足的森林里,他们在这里繁衍子孙,同其他动物友好相处。后来有一天,地球上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片森林被雷电>焚烧,各种动物四散奔逃,熊的生命也受到威胁。其中一部分熊提议说:“我们北上吧,在那里我们没有天敌,可以使我们发展得更强大。”另一部分则反对:“那里太冷了,如果到了那里,只怕我们大家都要被冻死、饿死。还不如去找一个温暖的地方好好生存,可供我们吃的食物也很多,我们也很会容易生存下来。”争论了半天,谁也说服不了谁,结果,一部分熊去了北极边缘生活,另一部分则去了一个四季温暖、草木繁茂的盆地居住下来。

  到了北极边缘的熊,由于气候寒冷,他们逐渐学会了在冰冷的海水中游泳,还学会了潜入水下、到海水中捕食鱼虾,甚至敢于与比自己体积还大的海豹搏斗……长期下来,他们的身体比以前更大更重,更凶猛。这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北极熊。

  另一部分熊到了盆地之后才发现:这里的肉食动物太多了,自己身体笨重,根本无法和别的肉食动物竞争,便决定不吃肉了,改为吃草。没想到这里的食草的动物更多,竞争更激烈。草也吃不成了,只好改吃别的动物都不吃的东西──竹子,这才得以生存下来。渐渐他们地把竹子作为自己唯一的食物来源。由于没有其他动物和他们争抢食物,他们变得好吃懒动,体态臃肿不堪,就演化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大熊猫。但后来竹林越来越少,大熊猫的数量也越来越少,几乎濒临灭绝,只能被关在动物园里,靠人类的帮助才能生存。

  熊的遭遇如此,每个人的创业发展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机遇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自己不主动地去竞争,迟早也会和大熊猫的遭遇一样,被别人排挤,甚至被别人吃掉。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在创业拼杀的白领们不敢有一丝的懈怠,惟恐“砸”了手中的饭碗。已被划入“老员工”行列的三四十岁的白领们,眼见着学弟学妹们揣着硕士、博士学历,意气风发地加入到自己的行列中,不自觉地就会心跳加速、血压上升。然而,这个年龄的人已不像新手们那样了无牵挂,他们上有老下有小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公事、家事早已压得他们进入了亚健康状态。可看着后来者们“虎视眈眈”的样子,原地踏步只能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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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场旅途,再美的风景也挽留不住匆忙的脚步(自己的,的是,相伴,轮回,永恒不变)

  我们总是被初见的美好迷了双眼,忘却了等闲变却故人心的无奈。直至离开才明白,原来,生命中的每一次邂逅,不会全部都是细水长流的相伴,更多的是茶凉人散的分别。­爱了相遇,相知,分离,永别。似一个诅咒的轮回,周而复始。
  
  留不住的是相处的点滴,而剩下的总是远去的背影,在生命中留下深深浅浅印迹,却道只是过客,扯散那根牵缘的线。­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所谓的物是人非,原来是如此悲凉的叹息。人与人之间的缘份,竟是如此浅薄。
  
  曾经,大部分的我们都渴望永恒不变。然而,失去后才懂得,人生就是一场无止境的旅途,再美的风景也挽留不住匆忙的脚步。身边的风景不断变换,那么短暂路途相遇的人啊,能有几个可以一直相伴?现实如此,不断遇见,不断失去。曾经的相聚都如不得不告别的风景一样,留在那儿,成为一次次回忆的主角。仅仅是一次回忆的主角而已。我们怎能和别人守在同一地点,去完成我们地久天长的承诺?
  
  所谓永恒不变,只是时间和我们开的玩笑罢了。一辈子,还是有那么长吧,那么那些偶然相逢的激情,只是片刻的温暖,延续不出永久的缘份。
  
  岁月带着人们渐行渐远,我带着记忆越走越远。走了又来,留了又去,来来往往,不过是上天零落的几分缘,浅浅,淡然,随着时光流逝,湮没在回忆的迷雾。那么多的人,都逐渐忘却,唯一还记得的,是那短暂相伴的温柔。
  
  有泪可落,即使悲凉,那么,还会不会再心伤了呢
  
  花开花落,是时序的轮回,与季节似乎有关联也似乎没有关联。人历沧桑后,依旧会迷茫于自己的生活,也陶醉于自己的生活,却毫无办法强迫自己不去想那些看起来无关紧要已经过去的事情。端坐于渐渐近秋而将落的花下,伸手接一瓣飘红,在鼻尖感其沁凉与幽香,就如同看那破蛹化蝶复成茧似的开怀。没人能够邂逅奇迹不游走于这个世道的轮回。 猜你更喜欢:你浪了很多年,也谈了很多场恋爱。(都是,曲中,你
你浪了很多年,也谈了很多场恋爱。(都是,曲中,你也,的人,谈了)

你浪了很多年,也谈了很多场恋爱。


他们会说喜欢你,甚至爱你,你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你也不愿意去深究,因为你也是这样做的。
所以你学会了可有可无的陪伴和一句随口问候,无聊打发时间。

心事就散在酒里,喝酒就胃疼,却没人把酒拿走换成热水。
你总是喜欢熬夜到眼红,但还是每天熬夜。

你也听过离别是必然。适应了身边很多人,突然不见了踪影,
不曾问候,也没有道别。

就是感觉这座城越发的冷了。往年大雪掩埋,冰冻覆盖,你也只记得是你消磨寻乐的东西。现在纸片薄的冰片你却感觉冷的刺骨。
换了新地儿还是阴沉,风依然冷冽。你知道可能再也遇不到爱人了。
邂逅与意外都是你做不了的未雨绸缪。

合租一哥们特别喜欢在一起3年的前女友,但是他比较腼腆,或是胆怯。有那姑娘的电话但是不敢打。就在昨天兄弟几个都怂恿他去挽回,电话拨通鼓起勇气说了一句:回来好不好? 我给你唱首歌好不好,说完唱了几分钟的歌,唱完顿时就哭了,我们都看蒙圈了,结果他抬起头说:其实电话早就挂了。他对空气唱完了歌。通话时长0:7秒。默默回了自己房间,只是听着刚才他唱的歌,从他的房间出来,又回荡在客厅。
音乐是很纯粹的,开心时入耳,伤心时入心。
初识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现知词意唯落泪,不见当年陪孤人。既然已是曲中人,为何还听曲中曲。曲中思念今犹在,不见当年曲中人。
这一刻,你像是似曾相识。到底在哪里见过呢?在几年前的镜子里。

打开音乐情歌频道,进去看歌曲下的评论。除了追星,皆是个个离人不甘。点赞多的都是找人。
“如果你认识x地x区的xx,请告诉ta,我喜欢ta。如果评论沉了,就当我是个傻子吧。”
写下评论的人,明知道自己有更好的办法让ta知道,点赞的人,也俱是不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再重演自己的眼中。二者都是胆小怯弱的。
有人追情依如年少模样,赤子之心;有人畏畏缩缩,身心俱疲。

你浪了很多年,也谈了很多场恋爱。

你永远只是你自以为是的那个人,而这个人又在不断变化,因此如果不留意,早上的你就已不认识晚上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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